自2025年12月至今,我司陆续收到多名消费者对苹果应用商城的APP“超美相机-记录美好时刻”(APP ID:6744569826,开发者:唐志超)及“超美相机-美颜特效滤镜”(APP ID:6753940104,开发者:杨江)的工商投诉,经我司核实,该涉诉的APP实际与我司不存在任何关系。为了避免仍有消费者将该涉诉APP误认为与我司存在关联关系,我司特此作出如下声明:
我司于2023年在安卓应用系统上线“超美相机”APP,且于2023年09月22日在安卓系统下线,自下线之日起已不再经营“超美相机”APP业务。我司从未在苹果应用商城上线过该“超美相机”APP。
上线在苹果应用商城的APP“超美相机-记录美好时刻”(APP ID:6744569826,开发者:唐志超)和“超美相机-美颜特效滤镜”(APP ID:6753940104,开发者:杨江)以及开发者唐志超、杨江均与我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。其中“超美相机-美颜特效滤镜”(APP ID:6753940104,开发者:杨江)搬运我司ICP备案号“桂ICP备2022006687号-12A”展示在其苹果应用商城页面上的侵权行为,为窃取我司备案号的侵害行为,我司已开展相应法律措施维护我司合法权益。
特此声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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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05月14日